1、贯彻院长办公会议有关决议和规定。督促、检查部门对院长办公会议有关决议和规定落实、执行情况,组织协调需要有关部门共同完成的综合性工作。 2、负责安排院长办公会议、中层干部会议、全部性行政会议以及每周工作活动日程和有关会议的考勤、记录或纪要。 3、根据院长指示,布置或草拟工作计划、重要文件和上报、下发的公文函件。 4、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、立卷、归档和利用。检查、指导各部门档案的管理、立卷、归档工作。 5、负责上级机关下发的各类公文的发展、传阅、清退、保管和来函、来电、通知的处理工作。 6、安排全院正式发文的打印、编排文件顺序号,制定文件密级。 7、负责制定和发布全院性的各项规章制度、规定、通知、通报等。 8、负责管理、使用全院的行政印章、院长印章及介绍信。 9、负责全院综合性报表的统计、上报工作。 10、负责全院接待、对外联络及信访处理工作。 11、负责全院各类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。 12、协调领导用车、公务用车、会议室的使用。 13、负责全院的安全管理和工、青、妇以及退休员工的管理工作。 14、积极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办公室 地址:济南市历山路146-6号八楼250014 电话:0531-82679306 传真:0531-82679300